笔记型/便携式电脑、CD随身听、数码MP3播放器、便携式DVD播放器、非蜂窝式个人数码助理及数码录音机可在飞行时, 机长灭了“请系好安全带”标识后适用。
手机及带有无线电话连接的个人电子装置(PED)可以在机舱行李中携带,但在飞机关闭机门起飞之后必须关机。此类物品在飞行途中不可使用。
如果对此不确定,请咨询机组人员。